(一) 向每個電力住宅用戶戶口提供1,800元的電費補貼,涉及的政府開支約為47億元;
(二)
寬免二○一一至一二年度全年的差餉,以每戶每季1,500元為上限。估計約百分之八十二的物業在該年度不用繳交差餉。這項建議會令政府收入減少約99億元;
(三) 代繳兩個月公屋租金。其中,政府會為須向香港房屋委員會繳交額外租金的租戶繳付單位兩個月的基本租金。至於居住在香港房屋協會乙類單位的非長者住戶,政府會為他們繳交兩個月租金的三分之二。這項措施涉及開支約19億元;以及
(四) 向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高齡津貼及傷殘津貼的人士發放額外津貼,金額相當於一個月的綜援標準金額、高齡津貼或傷殘津貼。這方面的額外開支約為1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