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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的第一次﹕第100號犯
我是個平凡的大嬸﹔家裡有丈夫和兩個90後孩子。除了年齡上是個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外﹐我也算是受過點教育﹐上過大學﹐擁有兩個學位﹐是個不輕易讓人唆擺的人。不過﹐今年7月2日凌晨卻令我由一個奉公守法﹐樂於交足稅項﹐時有參加社會慈善公益活動的良民﹐搖身變成一個搗亂社會秩序的[滋事分子]﹑[激進民運]人士。
對﹐沒錯!我就是那138名隨著[人民力量]大隊進行公民抗命而被捕示威者中的一員。誠然﹐從開始參加猶如嘉年華會一樣的七一遊行時﹐我從未打算過要[以身試法]進行公民抗命的。港府推出的替補機制實在荒謬﹐有違法理。更在推行手法上目空一切﹐大有霸王硬上弓之勢。內心本來就感到極憤慨﹐更在遊行期間眼見耳聞領略到[人民力量]的真切﹑理念的清晰﹑行動策略的確當可行。於是﹐內心起變化﹐覺得實在有這個需要﹐留下現場繼續抗爭。若然不這樣做﹐我會後悔。既然我受香港社會培育的恩澤﹐我不能退卻維護香港法治﹑自由﹑民權的責任。
看過過去幾天傳媒的報導和一些所謂社會領袖﹑議員和官員的講話﹐覺得實在不盡不實。故此﹐我覺得有必要向大家報告一下我所體驗到的。
1) 參加抗爭人士的背景
與我相約一起遊行只有一位朋友。她是個專業時裝設計師﹔絕不是經常搞社運的[專業民運份子]。她和我也是一併被捕的。亦即是說﹐她是那138名被捕者中我唯一認識的人。在被捕後我認識了其他被捕盟友。他們大多跟你和我無異﹐一樣很平凡。其中﹐有做生意的小老闆﹑有家庭主婦﹑有學生﹑有專業人士﹑有文員........等。不過﹐最令我感動的是我們一群當中有位84歲的老伯和一位有嚴重視障人士。要個年輕力壯的年青人挨十多二十小時的抗爭已經不輕易﹐更何況一位上了年紀的長者呢! 跟這老伯談過後﹐就不難知道他頭腦清晰﹑意志堅定﹐不是那種人云亦云﹐任由人擺布煽動的人。我在想警察把他雙手反鎖時﹐可曾會感到內疚和慚愧。總之﹐那個凌晨是港警史上又一可恥的一天!
2)嚴重的警權濫用
想大家過去幾天只會從報章和電視裡看到一幕幕[衝擊]警方的畫面。你們何曾看到秩序井然﹑安安靜靜坐在馬路上﹐耐心等候拘捕的一群﹖香港大部份傳媒都怕得罪權貴﹐都變得唯唯諾諾﹐自我蒙蔽﹐經常不自覺地選擇性報導。結果﹐社會主流輿論都認定我們這班和平抗爭者是滋事份子。
警方稱說示威者非法集會。其實情況是警方阻止遊行人士前進往禮賓府﹐並如困獸鬥般把遊行人士重重包圍﹐既不得前進又不讓人群離開。所謂警方勸喻人群散去也是虛言。有些選擇離開的人﹐得先被警方把個人資料登記方才可以離開封鎖線。什麼[非法集會]﹑[阻街]全是警方造成的。
警方處理手法也真叫人啼笑皆非。在我們安靜得連口號都沒有嚷的時候﹐他們如臨大敵般﹐在近距離全副防暴裝備(有盾牌﹑警棍﹑頭盔等等)排列在我們旁邊。情形恰像周星馳和許冠文那些搞笑片中的場面。好像殺蚊子使出核武來一樣荒誕!我想如果香港是個真正文明社會的話﹐港警一定被人訕笑得無地自容。更甚的是﹐還會遭調查為過份使用暴力或被彈劾有挑釁群眾之嫌。不過﹐實際上我們港警的水平離先進社會太遠了。港警反而大有和祖國水平看齊之勢!
港警另一件令人髮指的事是期間有示威者受傷﹐必須送院治理。警方竟然兩度阻撓救護車和擔架床進場﹐延誤對傷者的治療﹐實在太過份!對於警方有針對性[禮遇]示威領袖也是可恥之極。期間陳偉業議員不但被警方蓄意踩踏﹐還有特別被兩名警員﹐一人鉗制頸項﹐另一人則近距離把胡椒噴霧直射眼眶﹐真的粗暴凶殘之極呢!
警方還有些精心策劃的手段。在拘捕之前﹐他們一律清場把記者﹑律師等等通通趕離現場。目的顯而易見﹐就是讓目擊證人更少﹐不要讓傳媒拍下反鎖我們這些毫無反抗老弱殘兵的畫面! 使用手銬(或厚尼龍索帶)於毫無威脅和自願合作的示威者﹐實在沒有需要。警方志在羞辱和威嚇我們一班良民而已。在我們被反鎖之後﹐我們都必須走上二﹑三十步才可以登上警車。沿路兩旁排著密密麻麻在觀看的警察。我猜又是故意的安排﹐好讓我們示威者有種被遊街示眾的感覺吧。我就是不要讓他們看到驚慌或如喪家狗的模樣。於是﹐我特意微微昂首擺出一副不屑而自豪的神態﹐不讓他們如願!
雖然我是第一次做[犯]﹐在警署的時間還是有一小片段較美好回憶。負責看守我的警長雖然從沒有表示過同情我們今次行動﹐但在他處處善待我的行為中讓我看到他的認同。他不但每每率先為我領取飲食﹑排隊登記等﹐還主動為我作小差如跑老遠去為我扔垃圾等。最後﹐還在我們放[監]必經之路上待著﹐遠遠向我揮手道別呢!
這些點滴都讓我更堅定﹑更相信真誠和正義是可以贏取人心(恰如黃毓民﹑陳偉業先生們感動我一樣)。